EB-5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五类优先类别的简称,由美国国会1990年创立,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,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。2015年4月13日,美国国务院移民签证控制与报告处处长查尔斯·奥本海姆宣布,自2015年5月1日起,中国大陆投资移民申请人将面临等待排期的问题。目前需要等待的时间约为10-15年。
根据此方案,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设立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,并在美国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移民局所认可的就业机会,在有签证配额可用情况下即可获发两年期的条件式绿卡。两年届满前90天,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,可申请“条件移除”而成为永久居民。
此方案的投资额为180万美金;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(即人口低于2万的乡村地区,或失业率高于美国平均失业率50%的地区),则投资额可降为90万美金。
1. 申请人仅需要证明个人资金的合法来源,不受语言、学历、年龄、商业背景的限制;
2. 拿到绿卡后可自由进出美国,不受移民监限制,不影响在国内的正常生意和生活;
3. 不需自己创业,不必亲自参与经营及管理;
4. 不需直接雇用10名员工,可以 通过间接创造就业;
5. 配偶与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同时获得美国绿卡,并享受与美国公民同等的福利;
6. 子女可以享受美国免费基础教育,能优先进入美国众多优秀学府。
1.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;
2. 无重大传染病、无犯罪记录;
3. 其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可同时申办;
4. 无任何商业背景、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要求;
5. 投资资金合法来源证明。
1. 签约支付定金;
2. 收集整理全部材料,进行翻译制作;
3. 向USCIS递交全套移民申请;
4. 转美国国家签证中心(NVC);
5. 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通知缴纳签证费并补充文件;
6. 预约面试,需亲自前往美国领事馆面试;
7. 面试通过则全家获批移民签证,所有家庭成员须在有效期内登陆美国,激活移民身份;
8. 登陆美国,获发2年有效期“临时”绿卡;
9. 客户取得绿卡的第21个月,申请I-829批件;
10. I-829获批,获得永久绿卡。